城步苗族自治县农综办每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连片1000亩以上的中低产稻田进行土地治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极易引起矛盾,导致群众上访。一是项目投资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二是工程占地,特别是占田未调整好或补偿不到位;三是工程建设在甲地而受益的是乙地的异地建设工程;四是质量不过关。为此,城步县农综办根据这一工作特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服务群众,控制信访源头,做好上述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杜绝群众上访,谈一些具体做法。
一、尊重群众,坚持科学规划
改造中低产田示范工程,各项措施都涉及到项目区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工程规划设计时,按照“治水与改土、防洪与降渍、园田绿化与机耕道建设、增产与增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邀请当地熟悉区域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的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一同进行现场勘测,制订出2—3套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交给村民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最后由受益村组和工程所在地的农户(特别是工程所需占田户)召开村民或户主会议民主表决,筛选出其中一套科学合理的施工规划,让农民群众在设计过程中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为破解工程占地、农民调田难题、工程顺利进行,打造优质、满意工程奠定基础。
二、依靠群众,排除各类矛盾
首先是规划设计时,上级批复的财政支持资金与实际工程造价基本相符,正负差不能超过5%。一经群众民主表决通过的方案,不得变更工程地点和工程量,并要由受益的农户签字同意;其次是有效地破解工程占地(占田)难题。现在中央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制永久不变,地方各级政府没有调田政策。因此,给公益事业占田调整带来政策困难,现阶段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本村组的受益户小范围内调整,异地工程由受益地集资进行一次性补偿,在施工之前该项工作必须做到位。被占田户要签字认可;再次是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县农综办与当地乡(镇)签订责任状,使各类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各面工作有序开展。
三、惠泽群众,科学规范管理
为打造优质工程,将这项惠及农民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特别是今年为全省工程质量建设年,突出抓好基础工作: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将县农开办工作人员培养成一支既懂工程技术、又会科学管理的高素质队伍。二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将技术参数、材料要求、质量指标建前公开透明,并邀请当地群众代表作为质量监督员,在建设中全过程进行监督。三是在每个工程段成立群众工作站,全方位服务群众,服务工程建设。四是及时将建好的工程移交当地管理,县办建成项目库,形成电子网络,便于后续科学管理,由此,城步县土地治理工程建设顺利,质量优良,效益最好,群众满意,实现群众零上访,从而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城步县农综办 刘克刚 冯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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