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10月9日,回龙寺镇安监站接到群众举报,在井坡岭社区、高木凼等地有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后,镇分管领导召集派出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反应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过程中,执法人员在一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居民房内发现烟花爆竹共计80余件。随后执法人员对这批烟花爆竹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其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属于典型“三无产品”,且储存地位于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内,有极大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立即按相关规定予以收缴。在当天的执法行动中,共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30桶、鞭炮50件,并将当事人陈某、肖某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执法行动及时消除了居民区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苗头,对存在侥幸心理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者起到了震慑作用,为年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姚美湘 曾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