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通讯员 李军)“现在正值脐橙采摘的时节,非常感谢镇村干部帮助我解决多年的土地纠纷,不然我这块土地的脐橙都没办法采摘…感谢你们及时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当事人何本春十分感慨的说。11月23日,新宁县高桥镇调解委员会与该镇大富村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权属纠纷,当事人何本春与何本勇两兄弟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因建房产生的土地纠纷得以解决。
今年来,高桥镇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实施事前介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抓早抓小都抓好”。
事前介入,调解纠纷要“赶早”。高桥镇实施矛盾纠纷事前介入机制,转被动为主动,在当事人矛盾没有上交前,抓住有利时机及时介入,不等群众提出,在知晓问题的前提下,主动进行调解,敢当“和事佬”,不给矛盾激化的机会,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首问负责,化解矛盾要“趁小”。首次反映的问题往往事态还小,是最佳的处理时机,高桥镇实施首问负责制,受理首次反映的问题,接待人应作为问题代办人,负责协助处理并给予答复,及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因“踢皮球”,延误最佳处理时机,导致矛盾升级恶化。
限时办结,处理问题要“办好”。为避免问题久拖不决,提高办事效率,高桥镇实施了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小矛盾10天内处理好,大矛盾20天内处理好,遇到疑难复杂问题,需要延长处理时限的要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确定办结时限,保证问题处理到位。
今年以来,高桥镇共调处矛盾纠纷60起,成功56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3%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有力维护了高桥的稳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