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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扶贫办:搞好“两项制度” 展示发展自信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国务院推出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推进新阶段扶贫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工作,是贫困农户的迫切需要和愿望,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此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的指示,印发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得到了全县12个乡镇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于充实健全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体系,转变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方式,探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巩固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意义重大,就此对城步“两项制度”的实施进行认真总结和思考,以供大家思考。

                         一、准确把握“两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指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扶贫开发主要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低保则主要是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人口维持基本生存提供条件,两者并行不悖、功能互补、相辅相承。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得到有效扶持,通过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产业发展,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发展能力。对于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激发起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认真贯彻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对低收入人口区别对象,实行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探索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新机制。

    二是扶贫到户与整村推进相互结合。坚持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以确保低收入人口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低收入人口的帮扶项目和措施。

    三是因户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扶贫绩效为导向,采取多种帮扶模式。区别低收入人口的不同情况,本着缺什么扶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扶持效果;注重项目带动,重点培育发展对低收入人口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以项目扩大对他们的覆盖面,增强对他们的带动力。

    四是专项扶贫与社会扶贫合力扶持。集中专项扶贫投入并充分发挥其粘合剂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支持低收入人口政策落实到户、项目覆盖到户、资金(特资)扶持到户,服务辐射到户,管理延伸到户,帮助扶持对象发展生产,增收入。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两项制度”帮扶扶贫对象发展生产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实施,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县里成立以分管扶贫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也同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城步县结合实际,制订了《城步苗族自治县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实施对象、扶持内容、实施程序;确定了宣传发动、对象识别、帮扶措施、建档立卡、总结验收等分段实施步骤;强调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户的工作纪律;建立了补助对象台帐登记、动态管理、抽查回访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全面组织实施。一是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1、召开会议宣传。实施方案制订后,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工作站站长和工作人员、贫困村负责人会议,分管副县长在会上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量化到人。并要求各乡镇迅速召开村组干部会议,通过村组干部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2、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县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分组到相关乡镇定点联系和指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每个小组确保2-3名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要求,各个小组深入到乡镇、村组宣传指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并在各个乡镇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两项制度”帮扶政策。3、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在县电视台、城步报、手机报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二是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该项工作全面铺开。乡镇扶贫工作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准确识别了扶持对象,且通过村、乡镇两级进行公示,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县扶贫办按排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及时审批材料、汇总数据、录入信息和整理档案。

    3、工作成效明显。实施“两项制度”扶贫及千家万户,工作复杂,城步县按照上级要求,自从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以来,通过村、乡(镇)、县扶贫办的共同努力,每年至5月30日,城步县全面完成“两项制度”帮扶名额的识别、登记、录入工作,确定帮扶对象、帮扶人数、帮扶资金,并因户制宜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有效帮助,真正让扶贫对象得到实惠、得到发展,尽快增加和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为全县产业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农村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脱贫相结合。对贫困农户中属于低保对象的,通过民政局及时发放低保金维持其生存;对贫困农户中属于扶贫对象的,则通过项目扶持其脱贫致富。二是扶持到户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在城步县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确保扶贫对象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项目和措施。三是因户因情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根据贫困农户帮扶需求,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同时,注重项目带动,通过重点培育经济效益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增强对扶贫农户的带动作用。比如,城步县高山延季蔬菜、药材、笋竹林开发等,对扶贫对象的增收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科学确定识别,把握关键环节

    一是在公平、公正、公开上,严把政策关,对符合政策对象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关系户”、“人情户”,使符合政策的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一户不扶。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使对象识别工作实实在在、明明白白、合情合理、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核查的程序进行阳光操作。二是在具体操作上,做到“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委会评议初审;坚持乡镇审查把关;坚持县领导小组集中研究、集体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务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务必公正、公平、公开;不准平均分配,务必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务必手续健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调查”即:对扶贫对象有疑点的进行调查;对扶贫对象有分岐的进行调查;对扶贫对象有举报的进行调查。“四看”即:一看收入情况。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在县扶贫办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二看生活特征。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建不起房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三看生产项目。从事种、养、加工生产项目的农户可列为补助对象。四看特殊状况。对于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致贫家庭、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等特殊贫困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另外,扶贫对象必须坚持以户为单位,不得有拆户、拼户和“空挂户”。要求乡镇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评议、村、乡、县三级审核公示”的程序操作,确保识别出来的贫困户是有真正需要帮扶的农户。

    二是严格量化识别程序。该县统一印制了《农村低收入户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受扶持情况三大项。在信息采集登记中,注意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一是深入调查。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实地调查,向农户详细了解情况,做到认真细致询问,逐项了解内容,防止调查走过场流于形式,防止凭空想象,主观臆断,简单估计,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二是登记全面。按照登记表内容,采集所有信息,登记所有内容,使采集、登记信息在登记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防止出现缺项、漏项。三是力求准确。即信息采集来源要真实可靠,信息登记务必准确,防止出现数据错误,内容错项。四是规范登记。即信息登记要规范,《登记表》对每一个项目的填写方式作具体的说明,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进行规范登记,信息登记做到对号入座,统一规范。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簿、县有电子档案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建档和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城步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宣传不到位。部分乡镇、贫困村没有积极进行宣传,有些地方的村干部、村民根本不知晓“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甚至个别乡镇的主要领导也不知道“两项制度”衔接是什么概念,为此,必须强化宣传发动,深化思想认识,一是会议动员。二是阵地宣传。三是信函告知。

    2、组织不到位。少数几个乡镇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来抓该项工作,大部分乡镇没有做好所辖村(居)的督查,所以要强化组织领导的细化工作职责,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三是逐级捆绑责任。

    3、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漏户的现象。比如有极少部分人缘关系较差的贫困农户,由于民主评议通不过,导致未能进入贫困对象名单。建议在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在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监督功能的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4、贫困对象规模指标相对较少,致使少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贫困对象。建议应增加贫困人口指标,使国家惠农政策惠及所有需要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

    5、扶贫对象的扶持到户政策措施由于针对一家一户,导致扶持项目不能形成产业化,扶贫效果不明显。建议成立贫困农户合作社,各贫困农户以扶贫资金作为基本股金入股,结合各地实际,由合作社提出具体产业发展项目,从而形成整体规模优势,更好更快地获取经济,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6、加重直接帮扶“分量”。该县低收入农户信息系统资源显示,扶贫对象户主要有“五缺”,除常规的缺文化、缺智慧、缺信息;还普遍存在缺资金和缺技术的问题,为此,全县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帮扶。

    7、对此试点别出的每个贫困户都要制定详细的扶持计划有明确的扶持措施,落实资金和项目来源,让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在农村实行“两项制度”工程的“雨露”。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各乡镇、贫困村切实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就下一步工作提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农村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和决心,扎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2、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农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和典型示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3、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5-7人组成的扶贫开发工作站,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职责明确,任务到人。要制定健全的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调动乡(镇)村两级干部的积极性,确保“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有序进行。

    4、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各乡镇、村要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确定的扶持对象要实行挂牌公示。

    5、要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开会听取汇报和部署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成立相应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本地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要保障工作开展经费,对没有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的村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工作。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造成群众有意见上访,导致集体访或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且该乡镇当年或下年度的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将受到影响。

    6、要严格考核,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制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考核制度,做到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出实效。同时县委督查室将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排队,对前三名的将进行表彰,对后三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群众意见大或群众上访的村要及时整改做好工作,整改后群众仍有较大意见的,县扶贫办将取消该村的试点工作,将人数指标安排到工作出色的乡镇。

    城步切实做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奋发有为的责任感,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勇于探索,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交一份满意答卷。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扶贫办 冯世民 杨秀英 伍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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