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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如何控制兽药残留?

    随着集约化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药的应用品种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兽药残留作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性影响的重要因素,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兽药残留不仅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还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直接影响着我国养殖业的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  
1、搞好兽医卫生管理  

   为了预防疫病,消毒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要有适宜的消毒设施,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消毒目的而定,通常应选高效、低廉、使用方便,对人和家禽安全、无残留毒性,并且在畜禽体内不产生有害物质的消毒剂。在反复消毒时最好选用两种以上化学性质不同的消毒剂,同时也必须遵守消毒剂配合使用的原则及配伍禁忌的原则。  对畜禽疫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的畜禽传染病只能早期预防,不能治疗,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适时使用疫(菌)苗进行预防,搞好疫情监测。防止畜禽发生疫病,避免动物发病用药,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无兽药残留。

 2、正确使用畜禽饲料  

    一定要做好原料检测、脱毒、保鲜等工作,尤其是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异嗅,且不得使用违禁药物。要按照不同畜禽、不同的生长阶段,正确使用畜禽饲料,要饲喂绿色饲料,保证原料安全,所选作饲料的作物无残毒。不应将含药的前中期饲料错用于动物饲养后期,不得将成药或原药直接拌料使用。    

 3、严格兽药使用  

    要坚持治疗为辅的原则,需要治疗时,要做到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对症下药,适度用药。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根据药物及其停药期的不同,在畜禽出栏或屠宰前,或其产品上市前及时停药,以避免残留药物污染畜禽及其产品,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饲养畜禽过程中要严格用药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兽药管理的规定,严禁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国际卫生组织禁止使用的所有药物,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使用。在饲养畜禽的整个过程中,要定期对水样、饲料、畜禽粪便、血样及有关样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及时掌握用药情况,控制药物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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