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三农网讯:今年来,邵阳县林业局创新方法,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成效明显。至11月底邵阳县林业局本级审核、呈报审批使用林地共16起,涉及林地面积47.2329公顷(其中临时用地2.3466公顷)。由于方法得当,监管到位,无一起工程建设项目超批准范围和面积使用情况发生。
第一步,审查准入资格。除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批准的建设项目,县政府及县发改局批准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外,其它项目不得占用非城市规划区内的除农田防护林地、护路林林地以外的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
第二步,送达告知通知。对受理使用林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下达《告知书》,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第三步,下发监管通知。使用林地批复文件下达后,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监管的函》,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场林业站加强监管,督促使用林地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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