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三农网讯:12月10日上午,绥宁县李熙桥镇召开动员大会,打响行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攻坚战。县信用联社刘经理到会讲话,李熙桥镇镇长彭均钟作工作安排,全镇所有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全体镇、村(居)干部12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各村(居)向镇人民政府签订并递交了《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目标责任状》。
截止2014年10月31日,李熙桥镇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001165元,涉及16个单位79户,为确保在2015年3月31日前清收到位,该镇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奖励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村(居)成立行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收办公室,各清收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清收力度。
二、宣传发动。一是镇、村(居)、组层层召开清收动员大会;二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清收氛围;三是搞好摸底调查,发放限期还贷通知,通过电话、短信和上户谈话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动员、督促借款人主动还款。
三、明确责任。镇清收办公室将清收任务分解到各村(居),镇与各村(居)签订责任状,各村将任务分解到组,并签订责任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居)年终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清收效果差的村(居)按10%的比例扣减工作经费,同时对该村(居)进行诫勉谈话。
四、奖励推动。镇、村(居)干部收回2006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贷款按本金的6%、利息的13%计提工作经费;收回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贷款按本金的5%、利息的10%计提工作经费。
五、定期督查。加大清收督查力度,严格按照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的要求进行督查考核,兑现奖罚。各村(居)及有关单位每月5日前向镇清收办报送任务收回情况,镇清收办每月10前统计汇总审核清收情况,划拨工作经费。对措施硬、清收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清收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完成镇里的清收任务。(绥宁县李熙桥镇文化站 林道珍 莫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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