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在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下,市林业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洞口县2012年高速公路和国道两旁“天坑”治理情况进行了逐块检查验收。经验收,该县公路“天坑”造林20处、面积406亩,质量合格,公路“天坑”即将重披绿装。
去冬以来,洞口县按照省市关于“建设绿色湖南”和“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的要求,扎实推进“天坑”治理工作,加强全省公路铁路两旁乱采滥挖林地整治,把“天坑”治理作为县委书记和县长工程来抓,县委、县政府及时进行专题部署,组建整治班子,坚持高位推动,绿化美化交通干线沿线生态环境。
在对“天坑”调查摸底工作中,洞口林业局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关停并转不规范取土挖矿采石场,并规划植被恢复造林,现沪昆高速、320国道和竹城公路两旁共有“天坑”27处,面积583亩。该局对具备恢复条件的20处及时进行了治理规划,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对暂不具备恢复条件的7处待来年及后续造林植被恢复。
在后期恢复过程中,洞口县林业局组织专业队伍及时造林,由林业局组织近20人的造林专业队伍并提供种苗进行整地栽植,营造了以柏木(或马尾松)与马褂木(或枫香)混交为主要模式的针阔混交林。该局不断规范采石管理,科学布局采石场,应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石料需求量大、封闭所有采石场不现实的客观实际,做好采石主体的思想工作,把采石场选址安排在不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公路两旁景观的重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同时加大对不规范采石的打击力度,县森林公安局已查处非法采石采土损坏林地林木形成“天坑”的行为20余起。
今年,洞口县在高速公路和国道两旁“天坑”治理取得成果的同时,全县“天坑”治理也在有条不紊推进,预计在三年内得到全面整治,“天坑”恢复植被映蓝“天空”预期可待。
(作者:张伟 王伟 曾亿仟)